区委统战部是区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调查研究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区委和上级业务部门反映,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民主党派工作,联系辖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和无党派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对民主党派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辖区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活动制度和完善参政议政机制,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三、负责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调查研究我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建立资料档案,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
四、负责开展以促进祖国统一和发展经济、联络联谊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拓展工作渠道,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突出区位优势,做好台湾民间社团及重点人士的工作;做好“三胞”及眷属的接待服务和联络联谊工作。
五、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拔、培养、推荐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及其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干部和新的代表人士队伍的建设工作。
六、指导基层党组织和有关人民团体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落实对口联系制度及相关统战工作;负责统战工作业务培训。
七、主管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区商会(工商联)、侨联、台胞金胞台属联谊会、侨乡经济促进会,联系指导黄埔同学会思明联络组及其他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八、负责开展海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和为经济工作、招商引资、引智牵线搭桥、提供服务。
九、完成区委和上级统战部交办的工作任务。